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0.05元。咨询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12-65712564。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4日。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15,200,091股。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公司总股本为1,731,760,902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后,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716,560,811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828,040.55元(含税)。根据差异化分红方案,现金红利计算为0.0496元/股,除权(息)参考价格为(前收盘价格-0.0496)元/股。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002,小于1%,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南高纤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6月27日,实施日期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5日,预计回购金额为4000-5000万元,回购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截至2025年5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5200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购买的最高价为2.16元/股,最低价为1.34元/股,支付的金额2225.27万元。2025年5月,公司未进行回购股份。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4日。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