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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总理与伊朗总统通电话 讨论双边关系和地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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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侵略将导致地区安全陷入危险,并呼吁
国际社会
承担起相应责任,以保护巴勒斯坦人民并防止冲突蔓延至整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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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4-04-04
日本东京电力公司2024财年核污染水排放计划引发关注,核污染防治产业链关注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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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7750立方米左右。 这一举动引发了
国际社会
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核污染防治问题的高度关注,尤其是对临近海域国家和地区的渔业、旅游业以及食品安全的影响引起热议。各国环保组织和科研机构呼吁加强对核污染水排放的透明度和监管力度,以确保其符合国际安全标准,并尽可能减少对全球海洋环境及生态系统的损害。 在此背景下,国内专注于核污染防治和环保科技的企业受到市场瞩目。例如,恒光股份、争光股份、嘉戎技术、中电环保以及捷强装备等企业,它们在核废物处理、污染物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核废水处理技术研发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实力和经验。随着国际核污染防治议题的升温,这些企业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以及国际合作等方面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其市场表现和业务前景值得投资人和业界深入关注。同时,这也进一步凸显了全球范围内加强核能安全利用和核废料处理技术研发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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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4-04-03
FX168日报:中东冲突升级!以色列轰炸伊朗使馆致7人死亡 金价暴涨创历史新高、油价触五个月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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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外交关系公约》,以色列这一行为应受到
国际社会
和联合国最强烈的谴责,并应针对以色列采取措施。本次袭击造成的影响正在调查中,以色列应对该事件后果负责,伊朗保留采取反制的权利。 当地时间4月1日,约旦外交和侨务部发表声明,谴责以色列针对伊朗驻叙利亚大使馆领事处的袭击。声明称,针对外交建筑的袭击严重违反了国际法,也违反《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约旦对袭击事件的遇难者表达哀悼,并祝愿伤者早日康复。 黎巴嫩真主党当地时间4月1日夜间也发表声明,谴责以色列袭击伊朗驻叙利亚大使馆建筑、导致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指挥官死亡的行为。 周二(4月2日)关注重点(北京时间): ① 08:30 澳洲联储公布3月货币政策会议纪要 ② 14:00 英国3月Nationwide房价指数月率 ③ 14:30 瑞士2月实际零售销售年率 ④ 15:50 法国3月制造业PMI终值 ⑤ 15:55 德国3月制造业PMI终值 ⑥ 16:00 欧元区3月制造业PMI终值 ⑦ 16:30 英国3月制造业PMI ⑧ 16:30 英国2月央行抵押贷款许可 ⑨ 20:00 德国3月CPI月率初值 ⑩ 22:00 美国2月JOLTs职位空缺 ⑪ 22:00 美国2月工厂订单月率 ⑫ 次日00:00 美联储威廉姆斯主持讨论 ⑬ 次日00:05 美联储梅斯特就经济前景发表讲话 ⑭ 次日01:30 美联储戴利参加一场炉边谈话 ⑮ 次日04:30 美国至3月29日当周API原油库存 更多重要事件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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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qttier
2024-04-02
会员
约旦国王会见埃及总统 呼吁尽快实现加沙地带人道主义停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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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加沙地带所面临的人道主义灾难需要
国际社会
立即采取相关行动,阻止形势继续恶化。有必要继续推动开放通往加沙地带的陆路口岸。双方强调,约旦和埃及反对任何分离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以及在这两个地区驱逐巴勒斯坦人的企图。他们还警告,以色列在拉法采取的任何军事行动都将造成严重过后果。双方强调,需要为巴勒斯坦问题找到一个政治前景,在“两国方案”的基础上实现公正和全面的和平。双方领导人还表示,约旦和埃及将支持巴勒斯坦人民争取其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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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4-04-02
以色列总理称以军已准备好进攻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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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攻。巴勒斯坦总统府此前发表声明,呼吁
国际社会
迅速干预并承担起责任,防止以色列对拉法“危险的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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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4-04-01
中国驻英国使馆发言人就英国“工党台湾之友会”代表团窜台事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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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中国原则是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
国际社会
普遍共识,也是中英建立和发展外交关系的重要前提和政治基础。中方敦促英方有关政客停止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行径,停止干涉中国内政。我们正告有关英国政客,任何损害中国利益的行径都必将受到中方有力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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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4-03-31
博鳌亚洲论坛举行2024年年会闭幕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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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只有团结合作,才能更好地应对挑战。
国际社会
必须展现出智慧、勇气和包容,把政治意愿和经济合作很好地结合起来。团结合作、多边主义、全球化和开放型世界经济是前进的必由之路。 第三,世界经济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是碎片化问题日益严重。世界需要一个基于公平和开放原则的多边贸易体系。应消除不公平的贸易壁垒,通过数字化让供应链更加透明。 第四,亚洲正在引领可持续发展的新时代。预计今年亚洲会贡献全球GDP增长的60%。亚洲仍然是世界上最具发展活力和潜力、最值得投资的地区。亚洲国家要共同维护地区的和平与安全,维护亚洲作为全球经济增长中心的积极势头,警惕外部搅乱亚洲发展环境的企图。 第五,中国是后疫情时代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中流砥柱。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中国的发展目标最明确,路线图最清晰,国内环境最稳定,市场规模和潜力最大。中国将继续成为对全球经济增长贡献最大的国家。 第六,创新是推动发展的不竭动力。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至关重要,但同时也要注重防范其风险,特别是人工智能发展方面。中国提出的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性越来越被各方所认知。在这一过程中,教育和人才培养至关重要。 第七,必须加快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不同国家和地区,都要切实承担起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政府、企业和公民都应积极行动。应重视帮助发展中国家进行绿色融资。要加快亚洲电力体系向零碳过渡。 李保东表示,年会中达成的共识还有很多,他感谢嘉宾的踊跃参与以及媒体朋友的专业报道。他表示,博鳌亚洲论坛还将举行一系列其他重要活动,敬请各方继续关注和支持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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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4-03-29
核心期刊收录丨虚拟货币到底是什么?「进入币圈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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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的金融工具,其特殊性和潜在风险引发了
国际社会
的广泛讨论,为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和促进投资者利益的长久保护,许多国家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规范虚拟货币市场。日本2020年5月生效的《金融工具和交易法》(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Act,FIEA)将加密资产明确视为货币,当投资者投资加密货币时,其就属于“有权投资或出资货币等的人”的范畴,采用投资者投资加密资产机制的基金运营商将受到FIEA的监管,所以日本对虚拟货币的定义始终围绕货币结算或者支付方式。与此同时,拉美国家萨尔瓦多则在法律层面采取了开创性的措施,通过《比特币法》直接将比特币定为法定货币,彰显了国家的最高意志,这样的举措无疑是对虚拟货币市场发展的一种全新尝试。萨尔瓦多在本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虚拟货币这一举措,无疑蕴含着诸多潜在风险和挑战,也必然是其在权衡利弊后的一个抉择。无论如何,这种探索也反映了小国在夹缝求生的背景下,通过灵活应对外部环境,不断开拓新的生存之道的努力。将虚拟货币视为正式的货币,一方面有利于司法机关根据现有的相关法律规范对涉虚拟货币的案件进行审判和执行,为裁判工作提供更直接的指导和依据;另一方面也便于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即时监管和践行反洗钱措施。同时,这种认定方式也存有一定的弊端,如波动性、稳定性和法律适用性存疑,与传统金融体系的融合度有待考量,需要大量的技术支持和基础设施投资等。 (二)虚拟货币“虚拟财产说” 我国将虚拟货币视为虚拟商品,在法律属性上,虚拟货币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物”,也不是第一百二十七条中的“数据”,而应将其归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范畴。欧盟将虚拟货币定性为有价值的数字表示,这可以看作“虚拟商品”这一概念的细分和延伸。2023年7月美国通过了BRCA,对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予以明确,并将其正式定义为“可以由个人独占和从人到人转移而无需依赖于中介的任何形式的无形个人财产”,即“数字资产”。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2018年发布的《数字资产业务法》同样将虚拟货币视为数字资产,这显示出泰国在虚拟货币监管方面与东南亚其他国家类似的立场。2023年5月,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Markets in Crypto-Assets,MiCA),进一步确立了虚拟货币数字资产的定义。英法两国的态度一脉相承,英国将其视为“私人货币资产”,而法国则认为它是可转让的非物质资产。俄罗斯2020年颁布联邦法律第259号法案,正式将虚拟货币视为个人资产;同年乌克兰也通过《虚拟资产法案》正式确定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2023年6月,韩国国会政务委员会通过了该国首部针对虚拟资产的立法——《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该法旨在保护虚拟资产使用者,限制不公平交易,建立健全虚拟货币市场的交易秩序。迪拜于2022年3月通过了第一部监管虚拟资产的法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以及NFT(非同质化代币,Non-Fungible Token)都被明确纳入虚拟资产范畴。传统商品对于金融监管的冲击很小,但虚拟货币常被用于洗钱,将虚拟货币归属为虚拟财产类有利于对其适用更加严格的监管和合规措施,以防虚拟货币被用于非法活动。 (三)虚拟货币“证券说” 2017年ICO大火时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个传统金融中心才注意到它,但当时对虚拟货币的定义还非常混乱,很长一段时间内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说既是商品又是证券。2023年6月,《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正式生效,所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业务或打算提供虚拟资产交易相关服务的平台营运者,必须向香港证监会申领牌照。香港证监会也通过一份清单来确立允许交易的虚拟货币,清单中所列明的虚拟货币(诸如比特币、以太币、莱特币、波卡币、艾达币等)很明显已经与证券没有什么区别。相较之下,加拿大则采取更为严谨的态度将虚拟货币视为证券,并于2017年8月发布了监管通知,明确加拿大证券法对加密货币及相关交易和市场操作的潜在适用性,并为市场参与者提供相应的指导。三年后,加拿大中央银行行长斯蒂芬·波洛兹明确表示,从技术角度来看,虚拟货币可以被视为证券。在裁判执行方面,可以依据现有的证券相关法律规定对虚拟货币进行监管和执行。这种定性使得证券交易委员会等机构能够对虚拟货币市场进行监督和调控,防止欺诈和不当行为,有利于金融的持续稳定,同时对洗钱等非法金融活动进行防范。毋庸置疑的是,这也增加了虚拟货币交易的合规成本和法律风险,同时限制了虚拟货币的流动性和跨境交易,否定了虚拟货币去中心化的原本创设精神。简言之,主张证券说的国家或地区普遍认为虚拟货币具备财产性权利的表征,其核心价值结构与公开发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类似,且均具有融资的金融功能。 四、虚拟货币法律属性的双重定性 (一)网络虚拟财产定性的理论证成 网络虚拟财产是一种存在于数字环境中,可以通过一定渠道进行交易,能被既有度量标准评测其价值,具备独特市场的非物质形态新型财产。网络虚拟财产一般具有如下特征:第一,数字性。这种特性指的是虚拟财产只存在于数字环境中,它没有物理形态,也无法触摸,但却能在网络或数字环境中被存储、使用、交易。第二,稀缺性。基于二进制代码开发的虚拟财产虽然很容易被复制,但为保证价值的稳定性,通常控制其被进行无限制复制。第三,价值性。虚拟财产应具有内在价值,能够在市场上被他人认可且他人愿意为其付出一定代价。第四,可交易性。虚拟财产应具有一定的流动性,能够在需要的时候转手交易,转化为现金或其他形式的资产。第五,财产权保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被无故剥夺。当下,我国并没有对虚拟财产作出明确的定义,但通过分析虚拟货币的现实特征,不难佐证出其与虚拟财产具备高度的适配性。 其一,虚拟货币具有数字性。以比特币为例,它的所有者通过一个被称为“钱包”的应用程序来进行管理,“钱包”中存有一对加密的数字密钥,公钥用于接收比特币,私钥用于证明比特币的所有权。这种构架使比特币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通,只需网络连接就能进行发送或接收,这就是比特币数字性的重要体现。其二,虚拟货币具有稀缺性。例如,比特币的总供应量被技术算法限定为2100万枚,一旦达到这一数量将不会再产生新的比特币。通缩机制作为许多虚拟货币的核心特征之一,旨在保护其货币价值的持续稳定和刺激市场需求的提升。正如,以太坊通过设计燃烧机制和区块奖励减半机制保持了其通缩的特性,从而形成了稀缺的数字资产。其三,虚拟货币具有多重价值性。一方面,对于运用工作量证明机制的虚拟货币,例如比特币和莱特币需要消耗大量电力生成,所以这部分虚拟货币的价值通常可被视作对消耗能源的估值。另一方面,以太坊等区块链平台不仅提供智能合约的支持,还为大量分布式应用(DApps)提供基础设施,如NFT和链上运行的游戏。其四,虚拟货币具有高度的可交易性。与传统的实物资产相比,虚拟货币无需物理交割,只需通过网络就可以进行交易,这极大地提高了交易的速度和效率。无论在何处,无论是何时,只要在网络上输入对方地址就能交易。其五,虚拟货币的所有权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虽然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存在差异,但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对虚拟货币的所有权进行法律认可和保护。 (二)证券定性的理论证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条可知,证券系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代表了一种有价值的财产权益。关于证券的测试标准,最著名的莫过于1946年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个判决(Sec v. Howey)中采用的“豪威测试”标准,即一个交易可以被视为证券行为要满足四个条件:投资资金、预期利润、投资的利润来自他人的努力、投资涉及企业的共同事业。在加密货币领域,虚拟货币的产生方式大致可以被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所谓的“挖矿”过程产生,其并非直接依赖于投资者的资金投入,而是通过计算机执行复杂的算法以求解特定的哈希问题,成功后会获得相应的比特币奖励。然而,存在另一类虚拟货币,例如BNB(币安币)、SOL(Solana)、GMT(STEPN链游代币)等,这些虚拟货币的产生方式是通过ICO、IDO或IEO初次进行代币发行。早期,ICO是加密货币项目筹资的主要方式,投资者通常会投入比特币或以太币,以此购买新项目发行的代币。然而,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部分国家对ICO的监管,出现了新的筹资方式。其中,IDO就是在去中心化交易所进行的代币发行方式,参与IDO的投资者不仅需要投入资金购买新的代币,通常还需要在交易所为这些新代币提供流动性。此外,IEO是在中心化交易所进行的代币发行方式,这种方式让交易所承担项目审查的角色,从而提供一种相对安全的代币发行方式。 投资部分虚拟货币的主观目的是赚取预期利润,对于绝大多数参与者来说,参与加密货币市场的主要驱动力依然是经济利益而非理念支持。虚拟货币领域内经济动机占主导因素,无论是牛市时的热门模因币(MEME币),如Doge、Shib、Babydoge,抑或是熊市大火的Pepe和Aidoge,令人瞠目结舌的价格剧烈波动都显示以及强化了人们的FOMO情绪。尽管这些加密货币项目基本上都宣称实行去中心化,宣称其货币价值的形成依赖于整个社区的共同努力,但实际上虚拟货币的投资回报通常是源于其他参与者的付出和努力。然而,很多投资者更期待的是项目方主导并推动价值增长,以实现其投资回报。观察各种虚拟货币,特别是那些被称为“土狗币”的小众加密货币,我们会发现投资者对项目方的态度通常会随着币价的涨跌而变化。参与虚拟货币投资往往涉及集体事业的运作,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Defi(去中心化金融)项目中,不仅用户的参与表现为对项目代币的投资,而且他们的投资资金可能会在项目中被运用于各种金融活动,如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实施贷款等。这不仅是简单的投资行为,更体现了对该项目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三)我国对虚拟货币的定性应以网络虚拟财产为主,以证券为辅 在明晰虚拟货币的双重法律属性后,仍需区分不同类型的数字资产,并按其特定属性实施精准监管。对于公链币和部分去中心化应用币,将其定性为虚拟财产,然后建立适度开放的监管框架,既允许其流通,也防止系统性风险;而对于通过ICO、IDO、IEO等融资的代币,特别是那些与股票、债券高度相似的代币,则可将其界定为证券,由证监会纳入管理清单并进行严格监管。这类代币发行存在较高的信息不对称性和投资风险,有必要通过注册发行、信息披露等方式保护投资者权益。与全面禁止或放任自流的做法相比,双重定性实现了更高效的资源配置,有利于我国虚拟货币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合我国的法治环境现状,将网络虚拟财产作为虚拟货币的主要定性是当下的最优解。第一,有利于将虚拟货币的规制尽快纳入我国现有法律体系,无需重新进行大规模的立法活动,节约立法成本。第二,有利于提高司法活动的效率。与证券定性相比,针对一般财产的取证流程通常更为简便,有助于提高司法取证的效率;针对一般财产的办案专业程度门槛更低,有利于司法人员的快速适应,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针对一般财产的执行流程通常更为灵活,有益于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处置,减轻法院“执行难”的压力。第三,有利于虚拟货币的价值认定。财产属性一定程度上可以包含证券属性,进而囊括更多的适用情形。将虚拟货币以财产进行定性,可适用如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等多维度的评估方式来进行更精准的价值认定。将证券属性作为虚拟货币的辅助定性有利于加大对特定虚拟货币的监管力度,降低因过度放任而导致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产生。针对特定细分币种的监管进行重点细化,将是对虚拟货币进行精准监管的关键途径。证券法对各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都设定了明确的惩罚措施,这为加大对虚拟货币犯罪的打击力度提供了有益借鉴。譬如,在该类诈骗案件中,可依据证券法对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认定项目方存在欺诈发行的主观故意;依据证券法对证券诈骗行为的刑事处罚规定,加大对代币诈骗者的惩戒力度。但需注意的是,应对将虚拟货币认定为证券的条件进行严格限制,只有在法律或国家级规范性政策文件明文将某一虚拟货币归类为证券之后,才可对该虚拟货币进行证券属性的相关法律适用。 五、结语 随着元宇宙概念风靡全球和区块链技术飞速发展,虚拟货币以极其惊人的涨幅使得一些早期投资者获得了数以亿计的利润,也让一些观望的投资者感到焦虑不安,对传统金融运作模式和法律规范认定形成较大的冲击。虚拟货币所创造的财富价值和经济利益主要源于认可群体对网络中虚拟数据的自主运用,而其中虚拟数据的价值则主要体现在获取与让渡过程中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与权利流转上。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因其涵盖的多重权益而变得难以界定,除对其是否具备稀缺性、可支配性的争议外,核心主要在于价值性的认定,坚持对其进行统一的法律属性判定是不切实际的。相反,对每一个具体案例都应根据所涉及的特定虚拟权益进行独立的法律评估,方能实现对虚拟货币的精准监管。在数字化时代,将虚拟货币解释为法律上的“财物”并不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也不违背法秩序统一性,最为符合当下的情况。故此,以网络虚拟财产定性为主、证券定性为辅的双重定性模式最为契合我国当下国情和未来前景。虚拟货币的法律定性和合规措施对于加密货币市场的稳定发展、金融交易的有序监管和防范非法活动的发生至关重要,唯此方能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和进步保驾护航。 *本文为郭律师团队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作者简介:郭志浩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现任盈科深圳第六届领导班子管委会委员、数字经济法律事务部主任、实务研究工作委员会主任,同时兼任西北政法大学数字经济与国家安全研究院院长、山西农业大学客座教授、深圳链协法律专委会主任等。多次被评为盈科全国优秀律师、领军人才、2022年度《对话律师》封面人物等。曾办理国内众多重大敏感类案件,并成功进行过数十起刑事案件的无罪辩护,发表了数篇专业学术论文(部分为核心期刊),出版了国内首本区块链行业的法律实务类专著《区块链法律实务》(中国法律出版社),其经典案例也被编入《辩策》《盈论》等著作。多次受邀《新华社》《民主与法制》《中国经营报》《中国产经新闻》等国家级期刊的采访,CCTV华夏之声、新京报、法治日报、深圳特区报、广州日报、浙江日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报、财经杂志、时代财经、界面新闻、第一财经、天目新闻、金色财经、财经链新、凤凰新闻、华尔街见闻、中华网、金融界等多家官方媒体均有相关报道。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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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4-03-29
博鳌亚洲论坛2024年会举办首场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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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称,当前全球面临的难题纷繁复杂,只有
国际社会
共同迎接挑战,共同肩负责任,切实加强合作,才能推动世界继续走上和平与繁荣的轨道。 今年年会设置了“4+1”个板块议题,即“世界经济”、“科技创新”、“社会发展”、“国际合作”以及“共迎挑战”板块。前述四个板块从不同领域入手,深入分析当前亚洲与世界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探讨世界发展中的共同利益和共同责任。“共迎挑战”板块则从不同的嘉宾视角出发,探讨如何加强合作、共迎挑战。 李保东强调,当前世界经济增速表现疲软,国际形势变乱交织,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频发,全球治理需求日益紧迫,世界发展和安全面临诸多挑战。但世界经济正在逐步走出疫情的阴霾,科技创新带来了新的增长动力。论坛希望通过此次年会的讨论,凝结各方智慧,团结亚洲与世界的力量,携手向前攻坚克难,共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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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4-03-26
中国籍邮轮在红海遭胡塞武装袭击?外交部:中方一贯反对袭扰民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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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维护红海水域的航道安全。同时中方认为
国际社会
应尽快平息加沙战火,为推动红海局势的降温创造必要条件。中方将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为早日恢复红海的和平安宁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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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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