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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14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郭燕红和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育儿补贴制度及生育支持措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郭燕红介绍,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育儿补贴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公共政策,涉及千家万户。根据《实施方案》,育儿补贴制度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补贴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至其年满3周岁。
育儿补贴按年发放,补贴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育儿补贴申领人是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以线下申请。
育儿补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大范围、普惠式、直接性向群众发放的民生保障现金补贴,是一项惠民利民的重大举措。实施育儿补贴制度,体现了以下4个原则:
一是改善民生、惠民利民。育儿补贴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放育儿补贴“看得见”“摸得着”,有助于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投资于人的具体实践。在发展中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是统筹衔接、保障公平。育儿补贴不分城乡、民族、区域,也不分一孩、二孩或者三孩,实现三孩生育政策下家庭支持的全面覆盖,确保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平等享受补贴待遇。
三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育儿补贴制度统筹考虑人口发展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标准,确保财政可负担、政策可持续。量力而行才能行稳致远。
四是安全规范、简便易行。育儿补贴申领最大限度精简材料、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方便群众。通过全国统一的线上申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办、一次办,无论是户籍人口还是流动人口,都可以通过线上申领。在推行线上申领的主渠道下,同步做好线下服务工作。同时,严格资格审核,加强绩效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切实把好事办好。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长王海东介绍,对3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主要考虑是,0-3岁是儿童成长的关键阶段,也是家庭养育特别需要支持的重要时期。针对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生育支持,也是国际通行做法。结合我国发展阶段和财力状况,育儿补贴制度覆盖3岁以前的婴幼儿养育阶段。
根据《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同时,育儿补贴的发放对象也包括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不满3周岁婴幼儿,这部分婴幼儿按照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也就是说,202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符合条件的婴幼儿,都可以领取育儿补贴。
育儿补贴申领以家庭为单位,由申领家庭确定1名申领人,应当是婴幼儿父母一方,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其他监护人。相关部门将指导各地结合孕产妇保健、住院分娩和婴幼儿预防接种、健康管理、户籍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应享尽享育儿补贴。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郭阳表示,育儿补贴惠及千家万户,让补贴资金精准、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切实把好事办好,这是大家都非常关心的问题。财政部立足职责,采取一系列措施,支持育儿补贴制度顺利实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设立转移支付项目。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部署,中央财政将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育儿补贴补助资金”,今年初步安排预算900亿元左右。对于发放国家基础标准补贴所需资金,中央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对地方予以补助,中央总体承担约90%。这既体现了中央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地方的大力支持,也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地方管理责任。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监督。《实施方案》要求,育儿补贴制度实施坚持安全规范、简便易行,严格资格审核,规范发放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有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近期,财政部还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育儿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监督的具体要求,细化规范资金下达流程,落实各级工作责任。两部门将对补助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三是明确相关优惠政策。《实施方案》规定,对按照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此前,国家出台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扣除标准为每孩每月2000元。这些政策配合育儿补贴制度,将综合发挥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的作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长王海东表示,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各地正在按照《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抓紧推进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各地将在8月下旬陆续开放育儿补贴申领,8月31日前各地全面开放育儿补贴的申领。
育儿补贴主要通过全国统一的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领,大家可以足不出户地在线上申请。同时,也保留了线下办理渠道和人工服务,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线上申领的群众,可到婴幼儿户籍地乡镇、街道办理。大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办理渠道。
另外,为方便群众申领,采取了相关便民措施。一是最大限度精简申领材料。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和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大数据比对校核。在此基础上,坚持“最小必要”原则,让“数据多跑路”,让大家尽量少地提交材料,大家申领时只需提交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证明婴幼儿身份和抚养关系的必要材料。
二是拓宽申领渠道。依托各地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设置育儿补贴申领专区,同时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服务平台开通了育儿补贴申领入口。大家可以通过多个渠道,使用手机线上便捷办理,实现育儿补贴申领“不出门、随手点、轻松办”。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郭燕红表示,加强前瞻性研究和政策储备,持续充实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工具箱,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提出了4个方面13项一揽子生育支持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落地生效,取得了积极进展。
在经济支持方面,多渠道降低群众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并将扣除标准提高到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提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等。
在时间支持方面,进一步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各省(区、市)普遍延长产假至158天及以上;均设立15天左右的配偶陪产假、5-20天不等的父母育儿假。在托育服务方面,进一步完善托育服务体系,特别是加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大力推进托幼一体服务,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等多种方式的托育服务。截至去年年底,全国托位数已达到千人口4.08个。
在妇幼健康服务方面,推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扩大分娩镇痛服务覆盖范围,持续实施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去年年底,我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4.3/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4.0‰,妇幼健康核心指标达到历史最优水平,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妇幼健康高绩效的10个国家之一。扩大儿科医疗服务供给,部署全国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全部提供儿科医疗服务,来满足和保障广大儿童就医需求。
在教育支持方面,各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深入落实“双减”政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帮助减轻家庭教育负担。不少地方出台实施了多孩子女同校政策,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在住房支持方面,各地多渠道拓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帮助解决住房困难。一些地方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等。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郭燕红表示,现阶段,国家育儿补贴的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至其年满3周岁。这是结合我国当前发展阶段居民的养育成本和政府财力状况等多种因素,也参考了国际上育儿补贴的相关情况,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综合确定的。
育儿补贴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政策,涉及千家万户。从国际上看,这是不少国家采取的生育支持政策之一;从国内看,一些地方结合了当地的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探索实施了不同形式的育儿补贴政策,受到群众普遍欢迎。根据国际和国内的实施情况,我国实施育儿补贴制度将会产生3个方面的预期效果:
一是帮助减轻家庭养育的负担。育儿补贴制度作为支持生育的经济政策,通过财政资金的精准发放,可以直接增加群众的现金收入。育儿补贴每年惠及上千万个家庭,可以为家庭育儿提供基础性的支持,改善育儿条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庭养育孩子的经济压力,助力幼有所育。
二是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育儿补贴是强化生育支持、促进生育友好的激励政策,树立了鲜明的政策导向。实施育儿补贴制度还有利于和托育、教育、就业、税收、住房等相关的政策同向发力,持续完善生育政策体系,更好地形成系统集成效应,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三是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育儿补贴是一项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政策,惠及面广、发放稳定,是“投资于人”的重要措施。实施育儿补贴制度,进一步强化基础民生保障,促进家庭发展,把人口高质量发展同人民高品质生活密切结合起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同时,有助于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添新动力。
附:国新办就育儿补贴制度及生育支持措施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