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大公国际公布评级报告,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体获“AAA”评级,相关债项获“AAA”评级,评级展望稳定。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通过对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18盐城资产MTN001”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确定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18盐城资产MTN001”的信用等级维持AAA。
大公国际认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城资”或“公司”)主要负责盐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及国有资产运营工作。跟踪期内,盐城市地区生产总值继续增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外部环境,公司作为盐城市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和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在盐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中仍发挥重要作用,并继续得到当地政府在财政补贴和资产注入方面的有力支持。但同时,公司已完工和在建代建工程项目投入较大,需关注未来业务回款情况,资产中应收类款项和以工程代建和土地开发整理成本为主的存货规模仍较大,资产流动性受到一定影响,总有息债务规模仍较大,短期及整体债务压力较大。
资料显示,公司原名为盐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系盐城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盐城市政府”)于2002年10月18日下发《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盐城市城市资产经营公司的批复》(盐政发【2002】179号文)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4.04亿元,出资人为盐城市政府,经盐城市政府授权由盐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盐城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2020年12月31日经盐城市政府《盐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更名并增加注册资本的通知》(盐政发【2020】63号)批准,公司名称由“盐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变更为现名,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50.00亿元,出资方式为实物资产注资11.30亿元、盐城市财政局增资3.00亿元、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15.40亿元。经过多次增资,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50.00亿元人民币,盐城市政府仍为公司唯一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见附件1-1)。